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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丨吴越:五十一年栉风沐雨,一位老保险人的峥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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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丨吴越:五十一年栉风沐雨,一位老保险人的峥嵘岁月

文|吴越口述 韩国卿采写吴越,中国保险史的“活字典”、新中国保险业的开拓者。1924年生于江苏武进,2023年4月1日于上海谢世,享年99岁。我曾有幸访谈吴老,从他的讲述中领略那一段属于保险业和保险人的峥嵘岁月。现以此文缅怀吴老。1-Insurance Today-从保险公司小职员到解放后的红色接管“大员”上海是中国保险的发源地。解放前,它是保险最为发达的地区,解放后,它与其他地区一样,经历了保险发展的起起伏伏。回首当年上海解放,接管大小保险机构的往事,已经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然而一切却未因岁月的流逝而淡忘,仍然历历在目。解放前,上海是民族保险业的发源地,全国保险业的中心,国民党官僚资本保险机构集中地,也是帝国主义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基地。抗日战争前,上海有16个国家的外商保险公司166家,华商仅48家,外商通过“洋商火险公会”和再保险直接控制着中国保险市场。抗战胜利后,发生了巨大变化,华商保险有184家,外商65家,然而外商通过分保关系间接地控制着中国的保险市场,华商仅是外商的“保险经纪人”而已。我1939年进入上海太平保险公司工作,不久后开始参与抗日救亡活动。1946年,我在新丰产物保险公司任职,同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以保险教育和学术研究为掩护开展地下党活动。1948年11月,保险地下党遭到破坏,我被中统特务机关逮捕。直到1949年初,国共和谈,在释放政治犯的舆论压力下,我被地下党营救出狱。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我们17名来自各家保险公司的地下党员,奉命集合于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金融处保险组,脱下便服,穿上军装,胸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臂章是“上海市军管会”,由小职员摇身一变为“接管大员”。在金融处副处长谢寿天、原地下党保险分党委书记林震峰任保险组组长、副组长孙文敏领导下,分工负责接管24家官僚资保险机构。由顾濂溪、姚乃廉(姚洁忱)接管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和人寿保险处,我负责接管中国产物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复业后增派陆自诚协助,徐天碧、龙志高接管太平洋和交通产物保险公司,施哲明、陶增耀接管中国农业和国民保险公司,朱元仁接管资源委员会保险事务所,杜伯儒、廖国英接管中国航联意外责任和中国航联产物保险公司,唐凤喧接管台湾产物保险公司。其余如中国再保险、中国人寿、江苏、世界、浙江、中南、人和、同信等保险公司早在解放前夕已经停业,仅存空壳子;中合保险公司的资金全部转移台湾,四联盐运保险和盐运再保险系中、中、交、农四家官僚保险公司的联合办事机构,没有资本金,也无资产。就由我们分工兼管接收。郭雨东协助保险组的全面工作,朱元仁兼秘书,廖国英、刘凤珠负责审查各接管单位的财务账册报表。接管初期,强调执行入城纪律,过着军事化的集体生活,从解放区回沪同志未能与亲人一叙,留沪同志带着衣被和大家吃住在一起。到8月初,治安基本稳定,接管初步告捷,市委通知办公与住宿处所可以分开,才允许回家和家人团聚。1949年8月,陈云同志在上海召开全国财经会议,会上提出创办国家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建议,保险组即兵分两路,由郭雨东、姚乃廉、陶增耀等4位党员带领从接管单位挑选出的30多位思想进步、熟谙业务的中青年积极分子去北京,参与人民银行总行筹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同时,动员中国保险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志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理陶声汉、资源委员会保险事务所所长蔡致通、太平保险公司林正荣和陶笑舫等去北京担任总公司部门负责人。接着,又动员第二批中青年业务骨干如赵济年、叶奕德、周志诚、王关生、俞彪文、来汝福、姚菊生等人去北京。连同我在内,留在上海的保险组也有两方面任务:一方面抓紧接管的收尾工作,同时根据“利用、限制、改造”私营保险业的政策,首先明令限制经纪人的佣金幅度,严肃整顿保险市场,制止获准复业的64家华商公司乱放折扣和不正当的竞争,取缔投机倒把活动,组织47家华商公司联合成立“民联分保交换处”,从此结束一贯依赖外商再保险的历史。完全取消外商保险在华一切特权,与华商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抓紧筹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华东区公司,由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副行长谢寿天兼任区公司经理,林震峰、孙文敏任副经理。我们白天以接管收尾和监管全市中外保险业工作为主,晚上集体研究华东区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安排、几项基本规章制度。同时充分发动被接管单位中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协助商讨改革旧险种,设计新险种、制定新条款,编写新的业务制度和实务手册等。因为上海原有保险人才荟萃,所以进展顺利,华东区公司得以和总公司同于10月20日宣告成立。接管工作亦于10月23日基本结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华东区公司成立后,原由军管会保险组负责接管清理官僚资本保险公司,管理、改造私营保险公司和监督外商保险公司的任务,即与区公司分为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双重身份,合在一起运作。不久,施哲明专驻中国保险公司,总管理处迁京后任副总经理,陆自诚奉总公司调往重庆筹建西南区公司任副经理,翁辅庭(翁秉伟)由银行归队加强人事保卫工作。接管结束后,上海保险业共有777人被接管。对于这批人如何消化的问题,保险组原本有些担心,曾经批准了一些人的辞职请求,还遣散部分勤杂人员。旋接中央指示,强调“全部包下来”的政策,于是迅速逐个召回原单位听候安排。一俟配备好区公司本部和华东5省的干部,还应总公司、东北、西北的急需,陆续动员支援。很快出现干部不敷分派状况,而且许多地方反映“只要有保险业务干部,就可开设保险公司,只要开了保险公司,就能发展业务”,纷纷希望上海赶快派保险熟练人员去。因此,华东区公司一次又一次地招收私营保险公司停业后的失业人员,经过几天培训就奔各地岗位。2-Insurance Today-建国初期筹建华东保险干部训练班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当时国内财政经济困难,而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国家为了争取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好转,采取了一系列稳定财政经济的政策,如武装护航,开展反封锁斗争。这些政策的实施,需要保险事业为之配合,为此就设立了匪盗保险,即货物运输兵险、船舶兵险和船员兵险,对保护国家财产、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物资交流、安定人民生活、组织建设资金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接着,国家为了发展新兴的人民保险事业,决定对企业的财产、船舶、铁路车辆、轮船、铁路和飞机旅客意外伤害等六项实行强制保险。随着保险业务的逐步扩展,当时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缺乏懂行的保险干部。由于当时各地需要人才迫切,而上海是保险人才荟萃之地,所以解决干部来源问题的最好最快途径,大家都寄希望于上海的输送和支援。有鉴于此,华东区公司义不容辞地担当起这个任务,除积极动员干部充实总公司外,又选派业务技术骨干去华东各省组建分公司;总公司还通过上海调人员到西南区公司工作,到新疆等设分公司,还派出一批人员去了香港。然而,上海原有保险人员虽经一批又一批抽调支援其他公司,并多次招考吸收分散在社会上的保险业务人员,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四面八方催要专业干部的函电纷至,于是,华东区公司决定自己筹办保险训练班。大批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社会青年进行报考,通过短期业务培训,迅速分派去华东区各地市县。华东区公司业务训练班的前身是保险业务训练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50年9月成立,任务是负责对新干部的业务培训。但当时一无教室校舍,二无专职干部。为了应急,暂借人事科几位干部,先在九江路210号中国航联意外保险公司的几间办公室作为训练场所,只能容纳40人。在这样的条件下,几度吸收了原来做过保险工作的人员,经过一周或十天的短训,即分派到华东各地业务岗位上。当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为人民服务》和《新民主主义保险的政策方针及任务》。在训练委员会举办短期非正规训练班的同时,组织上抓紧配备办班专职干部,大家积极寻找合适的场所。经过多方努力,终于租赁到近可容纳500多人的原伯大尼孤儿院的空房子作为校舍。在1951年元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华东区公司业务训练班”正式挂牌,同时保险业务训练委员会撤销,组建了训练班班部的行政班子,从而开始了第一期正规化的培训工作。我也在这个时候,调任华东区公司人事科副科长兼华东保险干部训练班副主任。直到1952年年底的两整年期间,共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的正规班5期。另外,抓住先后间隙,以半个月或三周为期举办非正规培训班6期。学员共计有3600多名,大都在华东、中南和北京的保险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后来散布全国,现在大都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训练班成立后,在制订教育计划时,班部同志对教育方针、目的和要求等问题展开了争论。根据保险业务训练班名称的性质和任务,多数人认为顾名思义教育重点就是保险业务。而少数人则持不同意见,认为培训目的固然要求学员懂得保险的基本原理、业务政策方针和主要险种的实务,而更重要的应教育培养学员树立革命人生观和世界观,理由是如果没有正确的革命人生观,即使业务再精通,政治上也会迷失方向。最后,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在少数人的意见上,从而确定政治与业务课的比重为2:1。具体安排的教材如下:政治教育教材:正规班主要设《社会发展简史》或《政治经济学》。非正规班因时间较短,只宜开设《为人民服务》、《革命人生观》或《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业务学习课程主要有:《保险政策方针》、《火灾保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人身保险》、《防灾理赔》和《保险会计》等。在政治教育中还结合教育计划的进展,进行阶级教育,如参观收租院展览会,放映电影《腐蚀》;组织大家听取抗美援朝慰问团回国报告等的爱国主义教育;还经常组织学员参加义务劳动,如支援农村挖鱼塘、筑路、修建球场、绿化植树、美化环境等等。历届经过培训的学员思想觉悟都有所提高,初步树立起革命人生观。每次班级结业后,学员们都坚决服从组织分配,愉快地奔赴外地工作岗位。1952年4月,正当第4期正规班学员学习快要结束时,恰逢“三反五反”运动尾声,全国开展“精兵简政”,农村“反五多”,华东各省暂不增加干部,临时改变去向,支援中南区各省公司。经大会动员,说明情况,457名全体学员立即响应号召,个个表决心,人人服从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第4期训练班学员走上工作岗位以后,班里教学情况发生变化。“三反”运动后,根据“精兵简政”的精神,华东区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经过整编,编外干部有420多人。对这批人员的教育任务交给了训练班。这批学员是在职干部,与以前从社会上招收来不懂保险业务的学员不同,是保险专业的行家里手,其中不少是领导干部。因此,训练班明确:教育重点是学习政治,目的是改造思想。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班部将业务训练班的名称改为干部训练班。加强领导,调整班部配备,精兵简政,充实力量,抽调政治素质较高的老干部担任队长。值得一提的,在训练班的举办过程中,由于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1951年4月国家强制保险条例的发布,各级机构需要扩建,各地干部急缺。训练培训的干部供不应求,必须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班培训。除要求各省公司办班培训当地干部外,又委请上海的大专院校同时办班。当时得到上海光华大学和法政学院的协助,两校决定设保险专修班,并采取分别招生,同时开学,统一课程,一套讲师,交叉授课,各颁证书的办法。光华大学和法政学院于1951年3月19日发出公告招生,4月9日考试,5月中旬开班。回忆当年华东保险训练班的教育设施和学习生活,若以目前的目光和标准来衡量,确实是十分简陋和艰苦的。但大家都以参加革命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不计较生活和学习条件的艰苦。50多平方米的大房间要安放20张双层木板床,30平方米的小房间也得放10张双层床;在男宿舍,大房间内安排四个学习小组,小房间也得安排两个学习小组,学员们在这里开展学习讨论和其他活动;上大课、看电影均在大礼堂内进行,学员们坐的是木板长条凳;大房间一没有电风扇,二没有排气扇,三伏天要睡40来人。临时搭建的食堂,因限于场地勉强放下60张方餐桌,凳子无法容纳,学员们都站着吃饭。学员的伙食费标准很低,每天四角钱,逢到开学、结业典礼,或法定假日,班部发给相当于半市斤猪肉的加餐费,算是改善生活。文娱设施更是少得可怜,乐器自备。400多学员加上班部同志近500人的训练班,仅有两张乒乓球台,一架双杠,按组供给一副羽毛球拍、象棋和扑克牌。学员于是自己动手修建了篮球场。为了增强体质,学员每天早晨集体早操和跑步,体弱者另行组织太极拳或散步活动。每两周放一次电影,有时根据教学需要加放电影。虽然条件如此,但觉得生活很充实。3-Insurance Today-上海市防汛总指挥部的保险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始终把保护群众生活和保障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回顾1954-1960年期间,我在上海市防汛总指挥部的日日夜夜,尤有感悟。1954年,上海遭受几十年不遇的特大暴雨灾害。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上海决定成立市防汛总指挥部,以加强对于灾害气候的预警和防范。但是,当时一无干部,二无技术,更无经验,不知如何下手。在得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与防灾防损相结合、经常深入工厂企业防火防汛的情况后,市政府决定从保险公司借调一批干部参与防汛指挥部工作。当时,我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防灾理赔科科长。公司派我带领沈春荪、高根山、柏敏、王永、王邦菊、吴巧琴、张秀云、钱志静、张龙玲等9名干部,去上海市防汛总指挥部报到。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内。当时,总指挥部的总指挥是常务副市长潘汉年同志,常务副总指挥是副市长宋日昌同志,还有一位警备区副司令员。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熊中节兼任。办公室下设两个组:一个是检查组,负责全市的检查督促指导工作,我任组长;另一个是秘书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工程局派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制定防汛工作计划,掌握汛情水位、台风走势、暴雨信息,及时发布指令、指示,通报和审阅各区县局的防汛计划、报告、预防举措和抢险方案,尔后综合简报并发布新闻报道等。到1955年,两个组的组长都由我一个人担任。1956年,我任办公室副主任,专职负责全面工作。检查组由沈春荪负责,秘书组由市府办公厅派员负责。防汛指挥部在每年4月到10月台汛期间集中办公。汛期过后,各回原单位工作。1957年,我任人保上海市分公司副经理后,由于工作繁忙,只能在台风袭击和汛情紧急的情况下,或者晚上才能到指挥部工作。防汛办公室的工作权力很大。台汛期间,全市各部、委、办、区、县、局、专业公司以及驻沪机关单位的防汛工作都得听从上海市防汛总指挥部的指挥。我们检查组人员到各单位了解情况时深受尊重。区长、县长、局长、厂长、经理都得出面接待,认真汇报,积极配合我们工作。保险公司自开展防灾防损工作以来,从未受到如此重视过。当时,检查组的交通工具,由市政府车队全力支持,不分昼夜,不论几辆,随叫随到。通讯也不成问题。记得有一个晚上,台风紧急警报发布后,有些单位反映,指挥中心的电话线路不通,老是占线,打不进来,电话局当晚给我们增加了20部电话。我们在指挥部工作的同志都非常辛苦,特别是检查组人员,经常要到区县局了解防汛情况,布置安排工作,还要深入到工厂、仓库实地检查落实防汛指令,提出加强防灾措施的建议等。每逢阴历的初三和十六日前后的潮汛高潮期,或台风袭来时,不论白天黑夜,检查组人员都要紧急出动,顶狂风、冒暴雨、涉深水,处理突发险情。几天几夜连续工作是经常的事,但我们毫无怨言,因为大家知道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充满荣誉感。保险公司也全力支持防汛工作。每当台汛紧急时,我们要公司临时增调多少人,公司就支援多少人。派来的人员,都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在市防汛总指挥部的几年里,我们工作得既紧张又充实,经常得到市领导的直接指示和支持。有几件事我印象深刻:1954年,有一次,检查组到上海市机电局检查防汛落实情况。该局防汛办公室主任跟我们说:防灾工作已经作了安排,但台风是个天灾问题,还得靠天吃饭。我们把这个思想情况写进了《防汛简报》,潘汉年总指挥就在防汛动员会上狠狠批评,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就是要人定胜天,怎么能说“靠天吃饭”呢?这个负责防汛工作的人思想不对头,撤掉!此人果真给撤职了。这件事对各方面都震动很大,对推动全市防汛工作的开展起了很大作用。1955年,一天晚上,检查组人员到上海锅炉厂检查,发现厂里没有防汛值班。第二天《解放日报》就刊出了批评报道。这在当时影响很大。对此,锅炉厂领导认为失实,提出责问,说:我们不但有人值班,而且还有抢救队伍,怎么说没人值班呢?厂方要求报纸澄清、更正。事后,经过我们调查,才知道锅炉厂面积很大,它的防汛值班室在临黄浦江的后门,而检查组的人员去的是杨树浦路前门,门卫人员随口说:我们没有防汛值班。检查人员的书面汇报材料恰巧被新闻记者看到,就写出来刊登了。这个报道虽然不是我们发的,但我们还是从中汲取了教训:第一,检查人员到单位一定要全面了解清楚,对问题必须深入核实;第二,所有书面汇报材料,特别是有些典型事例,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不要随便放在桌面上,以防被记者捞去发稿。从此之后,防汛指挥部新闻都由我统一对外发布。各报记者也吸取了教训,在发排有关报道时,一定将清样稿再通过电话读一遍,经我审核之后,才予付印。1956年8月,上海遭遇强台风袭击,接着又发生龙卷风。龙卷风从浦东刮到宝山,路过军工路,把机械学院(原沪江大学)大礼堂的屋顶吹掉了,伤了些学生,幸无死人。防汛总指挥部及有关各方得知消息后,好多领导随即赶往现场。与此同时,驻上海空军的同志也来了,说有一个异常情况:在雷达上发现从浦东方向飞来一个体积很大的东西,落在宝山,上面有“US”字样,不知道美帝国主义向我们发射了什么武器。当时,大家都有些紧张。上海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指示说:空军派人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半个小时后,查看的人来电话说,那不过是只空的柏油桶,上面印着着“US”——原来它是由于龙卷风的缘故,才在空中飞舞了一番。大家虚惊一场。第二天一上班的时候,陈毅副总理兼市长(此时正好在上海)特意到防讯总指挥部办公室看望和问候辛勤工作的同志们。但事先我们都不知道他要来,而我又正好去副总指挥宋日昌同志那里汇报工作。陈毅市长见没有负责人在,就对大家说了一些勉励的话之后离开了。同志们对首长的关怀和鼓励,感到无比激动。第三天,以国务院内务部副部长为团长的中央慰问团来上海慰问。《解放日报》社来电问:慰问团团长叫什么名?我说:高步清。记者说:我们知道上海是由你负责接待的,怎么能搞不清?他把“高步清”听成“搞不清”了——这是个小插曲。慰问团在上海待了几天,慰问并深入两个重灾区后,去了浙江。浙江的灾情比上海严重得多,因为发生海啸,据说沿海死了三四千人。几天后,《解放日报》发表了由我提供的综合报道,肯定成绩,指出经验教训,最后结论说,上海损失不大。这一说法是经过防汛总指挥部多位领导集体研究的一致观点。其判断依据是:与1949年、1954年上海的台风暴雨灾害和此次浙江的灾情相比较而言,损失的程度的确不算太大。但这个观点见报后,上海市委办公厅的几位干部具名给《解放日报》写了一封“人民来信”,责问:这样的损失还不算大吗?难道非要死掉多少人才算大吗?落款是“市委办公厅”。报社一看落款,感到分量不轻——这不是个人行为,是市委意见!对此,防汛总指挥部认为,尽管损失的确不大,但市委办公厅同志的意见值得重视。最后,《解放日报》作为市委机关报主动承担了责任,作出检讨性答复。防汛总指挥部是由市政府直接领导的,中共上海市委也非常关注。1957年8月,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我们根据上海中心气象台分析,认为这次台风不大可能正面袭击上海,虽已召开了全市防汛动员会议,但也有点担心。那天晚上,突然风力加强,大雨如注。此时,我们接到通知:上海市委书记陈丕显要我们去汇报。晚九点,防汛办公室主任徐以枋和我来到陈丕显家。我根据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分析汇报:这次台风不大可能正面袭击上海,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正面袭击的可能性。陈丕显指示:要按最坏的情况打算,作最好的准备!他要我们立即通知,当晚十二点整,再次召开紧急动员会。全市各委、办、区、县、局的领导干部十二点集合在市政府大礼堂,进一步部署了防台工作,要求各级防汛部门,加强值班巡逻,组织好抢救队伍,准备好抢险物资,密切注意台风动向,严阵以待。但实际上,此时台风已经转向,申城安然无恙。1959年,全国停办了国内保险业务,上海还在继续办,市政府仍要保险公司派人参与防汛工作。1960年,防汛办公室划由市水利局管辖,改建为常设机构,经过多次协商,保险公司将沈春荪、高根山、柏敏三位防汛技术骨干的编制划给水利局。到1961年,保险公司就与防汛指挥部脱钩了。4-Insurance Today-停办潮中上海保险业务存续几经浮沉事实上,国内保险是停是办的争论,早在1955年就开始了。到1958年,在全国国内保险业务大跃进“放卫星”高潮中,10月西安财贸会议传出“人民公社化以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即停办”的消息。12月武汉全国财政会议正式作出停办决定,各地都以“大跃进”的速度纷纷停业务撤机构。1959年1月,保险总公司在京召开分公司经理会议,布置停办善后事宜。此时,全国已没有几位分公司的代表与会。上海市保险公司在办与停两种观点争论的同时,再次认真学习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建立保险基金的必要性的论述,认为城市尚无人民公社,怎能说保险作用已经消失?1959年1月15日,国务院第五办公室发文批准国内保险业务停办并布置善后清理工作。上海市保险公司联合财政局,两次邀请各专业局领导举行座谈,征询对企业财产强制保险可否立即停办。绝大多数单位认为保险在新形势下仍有必要,建议改“强制”为“自愿”投保。故而大家共同商议,待市委批准可以办理自愿保险后,需要保险的单位,可补办保险手续。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对其他险种也进行了调查,如请发货单位致函外地收货单位询问是否还需办理货运保险,绝大多数回复要求继续保险。同年2月,郑州第二次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农村人民公社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上海市委据此提出“保险仍然有作用”的问题思考,指示保险公司好好调查研究。在这种形势下,上海保险究竟怎么办?该如何处理好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为此,财政局党组颇费苦心斟酌,历时3个月,十多次易稿,拟就《关于本市国内保险业务的处理意见》上报中共上海市委。其主要精神为:企业财产强制保险、船舶强制保险改为自愿保险与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继续办理;简易人身保险和公民财产险等群众性业务继续维持;农业保险停办改由公社自办;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交有关交通部门办理。原由财政局领导的保险公司将其业务移交人民银行接管和领导。市委于7月29日批转给全市各单位按照执行。上海财政局局长在移交欢送大会上,向全体保险干部强调:市委对上海保险的大政方针已定,保险大有可为,今后任重道远,前景无限美好,极为鼓舞人心。但由于其时处于国务院决定停办国内保险的大形势下,地方本应服从中央,因此财政局的《意见》强调了“维持”现状而未提发展。原想过渡一个阶段再发展,谁知不同的人对“维持”的理解截然不同,导致争论不休,这是始料未及的,其实质是停与办争论的继续。1960年1月1日,保险机构正式并入银行系统,对外保留保险公司名义,内部则为保险处、科、股。为了领会“维持”方针的精神,银行领导认为上海的保险因有悠久历史和传统习惯,一时停不下来,所以暂为“维持”作过渡,其所谓“维持”即“收缩”,而“收缩”的最终目标就是停办。虽经保险干部几次申述市委批示精神,反复解释上海不停办保险的道理,均告无效。乃转请财政局长向银行党委说明“维持”的缘由,想借以沟通思想认识。但因各个党组彼此不宜干预而未传递,遂向市委财贸政治部汇报请示,答复是尊重银行党委决定。此后,又经多次争论,行长坚持维持——收缩——停办的方针。接着人行又决定不必花精力将强制保险条例修订为自愿保险办法,强调贯彻自愿政策,对财产保险不宣传、不展业、不派员办理续保,只发到期通知,愿者上门来办。对人身保险取消原由工厂企业每月在工资中代扣代交保费的保险,改为必须由保户自己到保险公司或银行交费,这无形中使许多财产险保户脱保,人身险保户由于深感不便而大量退保或失效。与此同时,大批保险干部被陆续抽调到信贷和储蓄岗位,1960年全市保险干部有450多人,到1962年6月仅剩92人。在人为地促使保险业务急剧下降的情况下,银行党委认为停办保险的时机成熟了。而保险干部提出还应调研后再下结论。经过半年时间听取各方意见,多数反映保险仍有需要。特别是许多企业认为保费支出不多,且可摊入成本,万一财产发生灾损,即可通过保险赔款来补偿,避免向上级申请拨款或核销的麻烦,有利于企业经济核算。我们如实写好调查报告后,因与“最终目标是停办”的精神相悖而无效。值得欣喜的是,《关于停办本市国内保险业务的意见》的报告于1962年3月上报市委财贸政治部后,答复的指示是根据中央最近一系列指示精神看,保险还是有作用、有需要的,仍应继续办理。濒临危机的上海国内保险重获生机。1962年7月,保险从储蓄处单列出来,市委派员充实保险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组织,干部归队,健全制度,恢复展业,主动联系企业,加强服务,业务逐步回升。同年10月,修订强制保险条例,采取自愿保险办法,扩大责任范围,调整费率,简化手续,实施账面责任赔偿方式。上报总公司审批,而总公司当时只管国外业务,因与国内保险没有隶属领导关系,嘱报当地政府核定。1963年4月9日,第26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概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及自愿保险办法,并同意恢复保险公司建制,5月2日以市人民委员会名义发文批转全市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国内保险业务的开展。同年7月1日,恢复保险专业公司,对区县公司实行人事和业务垂直领导,摘掉“维持”帽子,制止了业务滑坡的局面,并贯彻“积极发展”的方针。1964年,由于上海国内保险业务的继续办理,对发展国民经济,稳定地方财政预算,安定群众生活,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经全国财政会议的介绍,天津、广州及广东省财政厅局都派员来沪取经,几地随即先后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财政部与人总行发出《关于国内保险统一由财政部管理问题的联合通知》,但上海银行行长批示:“如财政局或财办提出,我们同意仍划归财政局管,他们不提,我们也不提”,就此归档。1965年春,正当保险公司学习大庆精神,大力发展简身险,组织“大会战”之际,总行提出6月1日起调整储蓄利率,定期存款由年息7.92%降为3.96%,人身险责任准备金由年息5%改为2.16%。这必将使大量人身险业务发生严重利差损。上海要求总行信守50年代与保险公司对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按5%计息长期不变的特别协议,人总行以“国内保险早已停办”为由,认为协议作废。上海退一步要求按定期年率3.96%计息,经多次请示报告未复。无奈,只好停止发展人身险业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银行系统率先针对保险“革命”,大字报指责“人身保险是活命哲学”、“保险是封资修的产物”、“办保险是为了复辟资本主义”,应予彻底砸烂。接着保险公司后院起火,要打倒当权派,我与其他人保上海公司领导被勒令靠边,除戴上“死不改悔走资派”帽子外,还套上“对抗中央”(指上海拒不执行中央停办国内保险的决定),“独立王国”的罪名。由此,经理们被夜以继日大会小会反复批斗,国内保险陷入瘫痪状态。继而保险造反派直上市委、总公司、国务院造反,横冲天津、广州砸保险。在造反派的强迫下,上海自1967年1月1日停办企业财产保险,1968年6月撤销保险机构,在人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设立“国内保险业务清理工作小组”,办理退保清偿事宜。直至1979年5月1日上海再度恢复保险专业公司建制时,该清理小组同时归口管理。人保上海市公司自此一面继续负责清偿60年代的未了事宜,一面积极恢复国内保险和发展国外保险业务。5-Insurance Today-一批老保险人为复业多方奔走60年代,广东、上海、天津和哈尔滨的国内保险业务,都被“文化大革命”“革”掉了。“十年动乱”结束,党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拨乱反正,把被“四人帮”所颠倒的一切重新颠倒过来,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得以正确贯彻执行。1978年10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反映中央新精神的《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胡乔木署名文章,具有指导现实和深远的意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些同志根据国务院务虚会议精神,提出了是否恢复国内保险的问题。在上海,分散在各条战线的老保险同志相互奔走相告,认为强调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就应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于是纷纷写信给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甚至直寄国务院,建议恢复国内保险。国务院和人民银行将收到的各地人民来信都转给了保险公司,总公司即于10月中旬发出(78)保综737号文,通过上海和南京分公司对恢复国内保险业务问题进行调查了解。上海方面通过走访、征询、座谈等形式,除向市财政局、公安局、防汛总指挥部收集资料数据和听取意见外,还向40个工商企业进行调查。上海得到的普遍反映是“国内保险有作用,应该及早恢复”,“尤其在财政经济体制改革后,保险就需要了”。许多物资储运单位强烈要求恢复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可以减少收、发、运三者之间的扯皮,减少呆账和报损,从而增加企业利润收益。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的几位委员在保险分公司上报的《关于恢复国内保险筹备工作意见》及调查报告上签署建议,希望党委会讨论,而党委书记却指示“与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无关,我不反对,如加在分行头上,反对”!因此,党委没有开会研究,保险分公司就将调查报告于12月初经报总公司。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它指引了国内外保险业务的恢复和发展,并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配套服务。为了促进国内保险早日恢复,老保险们认为要造些舆论,当然不宜“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经商量,请唐雄俊以上海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名义,于1979年1月19日邀请教授、学者和保险专家等参加,召开“保险座谈会”。会上,与会者畅谈保险在实现四个现代化中的作用和地位,批判了“四人帮”指责“保险是封资修的产物”、“办保险是为了复辟资本主义”、“人身保险是活命哲学”等莫须有罪名,认为必须推倒污蔑不实之词,给人民保险恢复名誉。会后,整理了《搞好四个现代化必须重视和发展保险事业》的专题文章,刊登于《世界经济资料》内刊上,赠送上海市委、市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等决策机关参阅。复于3月3日在《解放日报》经济专刊版发表署名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雄俊、刘琳的《把人民保险事业恢复和发展起来》的学术文章。所有这些果然起到了影响社会舆论的作用,如上海人民银行的一位副行长就很有感触地说:不干保险工作的学者颇有见地,作为主管保险公司的领导,却对保险的认识滞后。1979年2月5日至2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分行长会议。根据三中全会精神,关于保险工作在会议纪要中作如下阐述:“开展保险业务,为国家积累资金,为国家和集体财产提供经济补偿。今后对引进配套设备,补偿贸易的财产等,都要办理保险。凡需赔偿外汇的保险业务,其保险费,改收外币。保险公司所得的利润,不再上缴财政,留作国家发展保险事业的基金。为了使企业和社队发生意外损失能及时得到补偿,而又不影响财政支出,要根据为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和自愿的原则,通过试点,逐步恢复国内保险。在重要口岸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所在地要根据保险业务的发展需要,逐步设立保险分公司,受保险总公司和人民银行分行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保险总公司领导为主”。根据上述精神,人保总公司立即商调赵济年和叶奕德归队,同时向上海和南京分行指名商借担任原上海分公司副经理的我,和江苏分公司副经理李继明去北京共同设计拟订国内保险条款办法等。自1979年3月上旬起,有关人员集中在北京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工作,起草国内保险条款。历时一个月,完成了《企业财产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船舶保险》、《汽车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和人身综合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等七种条款、费率规章及说明。在草拟过程中,既很顺利也有争议。顺利是由于起草小组三人(我、李继明、叶奕德)都是老保险,都是50年代人民保险公司干国内业务的老同事,有同样经历、有共同语言,容易取得共识。争议主要在于总公司召开办公会议审议条款时,全是长期搞国外保险的同志,他们不大清楚国内与国际的做法不尽一致,因而产生分歧。几经解释,反复说明理由,最终一方表示理解,一方适当修改,始获通过。在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人保总公司于6月份下发条款。同年4月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纪要”,也即是正式批准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据此于4月25日发出“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各省市开始紧锣密鼓地积极开展筹备工作。上海获准于5月1日恢复保险专业公司建制,即行修订60年代原上海改革后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费率规章,报经特准单独暂行,基本上就是以后在全国施行的办法。七月间,人保总公司组织几批干部分赴广东、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和上海等地,与当地人民银行商议如何贯彻上述两个文件精神,重点是配备干部,落实营业用房等问题。1979年,人民保险公司机构主要是广(州)、大(连)、上(海)、青(岛)、天(津)等十几个口岸公司,全国保险干部号称500人,实有300多人。同时,总公司组团出国考察,原定对筹备工作表态最积极的两个省派代表,结果落空,临时由总经理冯天顺率领4位国外保险业务干部出访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和匈牙利3国考察国内保险。10月18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国务院批转《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纪要》精神给国务院各部、委、直属局、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的联合通知》,具体部署保险的范围、保险费的支出、保险赔款的使用和处理等措施。11月19日至27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与会者130多人,主要是各省人民银行分行分管保险的行长和各地保险分公司负责人。会议由人总行陈希愈副行长主持,人保总公司宋国华副总经理作报告和会议总结,总结建国以来保险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险工作的方针任务,并对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作了具体布置。会议期间,上海和江西两分公司作了恢复国内保险筹备工作的经验介绍。会议最后一天,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接见了全体代表,并作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使与会者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树立了信心。会议吹响了恢复国内保险的进军号角,沉睡20年之久的国内保险终于苏醒,自1980年元旦起全面展开。6-Insurance Today-保险经营依靠地方党政很重要做保险这么多年,我有一个重要的体会,就是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党政,尤其是地方党政的领导与支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央企业,实行垂直领导的体制,但发展保险业务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党政,这一点至关重要。50年代的老方法是:要向地方党政勤联系、勤汇报、勤请示,争取其关心支持。这虽有一定成效,但效果不大。因为单纯从业务着眼,只为自己着想。80年代的经验是让保险工作服务于、服从于地方党政的中心任务,对地方也做贡献,从而获得地方党政的支持。1980年上海恢复国内保险,正值几十万知识青年返城之际,大批知青回城给市政府和社会带来许多矛盾和问题,其中主要矛盾是这些返城知青的工作问题,如果处理不及时,将会影响社会的安定。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各有关单位组成(保险公司亦为成员)的“上海市发展集体、个体商业服务业协调小组”,负责安排返城知青的劳动就业,组织知青办第三产业——合作社,自谋出路。为此还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特殊政策,如允许破墙建屋解决合作社的营业用房、拨贷资本、提供货源、培训业务技术、批给营业执照等。前后扶持了近五万知青自食其力。这批知青的生活问题得以基本解决后,紧接着生(育)、老、病、死的保障问题又提上议事日程,他们的长远之虑就是缺少劳动保险。为此,市政府领导指示劳动局与保险公司研究解决社会保险问题,从速消除回城知青中合作社职工的后顾之忧。当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属社会保障范畴,保险公司从未经营过此项业务。而劳动局强调自己是政府机关,职能是制订政策方针,监督执行,一再怂恿保险公司允诺承办,并诚恳表示一定支持与配合保险公司办好养老与医疗保险(简称双保险)。保险公司心存顾虑,主要担心社会保险期限长、责任大、担子重,特别是国内保险刚刚恢复,百废待兴,担心精算失误要亏损,难以交代。不仅如此,具体困难也较多:一无养老和医疗保险条款办法,二无有关资料借鉴,三无数据藉以测算,四无实践经验,五无干部力量,六无营业网点用房。面对市政府交办任务,保险公司到底该接不该接?如果不接受,自身工作今后还要不要争取地方党政的领导与支持?众所周知,支持从来就是相互的,只有对方支持自己,而自己却不支持对方,这种单向要求决不会持久和有效,若要取得地方党政的支持,首先也应给地方做贡献。几经研究磋商,保险公司认为能想政府所想、急政府所急,接受承办合作社职工双保险,给政府解难,妥善处理回城知青的棘手问题,为合作社职工排忧,替地方办件实事,这对今后开展保险业务是有利的。因此,经理室研究决定,采取实事求是的精神,一方面以积极的姿态接受承办双保险的政治任务,另一方面把实际困难如实汇报。市长听取反映后,指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对前四个问题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和试点,从实践中解决,并明确在1980年酝酿的基础上,自1981年开始由保险公司和劳动局各抽调若干专人负责调查研究,测算精算,拟订保险试行方案和条款,1982年1月选择闸北、南市两区先行试点,从中听取经验,逐步完善,再行推开。对于缺少干部问题,市政府同意批给干部指标,要多少给多少。关于经办双保险的营业网点用房,市政府问保险公司要多少。当初,我们深知上海市区房源非常紧张,不敢多开口,只提出每区各50平方米的要求。在一次市长办公扩大会议上,市长责令房管局设法调拨给保险公司。现在看来,这个数确实很少,但在当时对房管局的压力却很大。对于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各区保险公司来说,这是个很大的鼓舞。保险公司共计无偿得到60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略微缓解了无房的燃眉之急。1982年1月,上海《解放日报》头版头条以《无劳保待遇职工的福音》为题,报道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试办合作社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事,《人民日报》、《财贸报》、《文汇报》、《新民晚报》、新华社等也相继报道这项重大改革措施。许多省市的人大常委会、体改办、劳动厅(局)、保险公司纷纷联合或单独组团来上海学习取经,中央有关领导也给予高度评价。人保上海保险分公司举办社会保险开了先河,上海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种子,迅速在许多大中城市陆续开花。1982年4月28日,上海保险分公司借在文化广场召开全市部委办、区县局以及工贸企业4000多人出席的大型保险宣传会之际,请主管财贸也即指示保险公司办理双保险的副市长莅临指导。副市长果然破例到会,亲自作了动员参加保险的报告。这在上海保险史上还是第一次。他既宣讲了社会主义保险的意义作用,又部署了双保险的任务要求,为恢复国内保险和试办双保险鸣锣开道,造了很大声势。此次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区县政府对保险的重视,他们相继召开了所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保险宣传大会,区长、县长也都亲自作动员报告。各专业局和专业公司员工与保险公司联合发文布置所属单位参加保险。双保险通过闸北、南市两区试点后,各方普遍反映良好,认为办法基本可行。在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人保上海分公司又修订条款、完善办法,由上海市集体事业办公室、劳动局、财政局、卫生局、人民银行、总工会和上海市生产生活服务合作社等单位联名呈报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批准,自1983年1月起,双保险在上海市所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企业职工中全面推开。从此,上海的保险业务也因得到各级党政的领导和大力支持而迅速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双保险的试行显示改革方向对头,由上海推广到全国许多省市相继出台,由合作社职工扩展到城镇集体企业职工。1983年4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城镇劳动者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合作经营组织的成员可以个人向保险机构投保,以解决老年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投保的费用,可以各人自行负担,也可以由合作经营组织支付一部分或全部,作为工资福利,列入费用开支。”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业者可以向保险机构投保以解决老年、医疗等保险问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1984年4月6日的决定和国务院国发[1984]151号文件,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作了大体分工,即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劳动部门办理,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国务院国发[1991]33号文《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又明确规定:“现已由人民保险公司经办的养老保险业务,可以维持现状不作变动。”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的肯定。我据此得到启迪:保险业务要在服务于、服从于党政中心工作中找准立足点,找好结合点,把保险(公司)利益与保户利益、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好,保险工作一定会取得地方党政的大力支持,保险业务一定会获得迅速发展。吴越先生背景吴越,男,生于1924年2月,汉族,江苏武进人。1939年,进入上海太平保险公司工作,旋即参与抗日救亡活动。1946年,任职于新丰产物保险公司,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即任中共上海保险支部书记、上海市保险界同仁进修会学术部副部长,以保险教育和学术研究为掩护,开展地下党活动。1948年11月,保险地下党遭破坏,被中统特务机关逮捕。1949年初,国共和谈,在释放政治犯的舆论压力下,吴越经地下党营救出狱。上海解放时,参加了接管工作,由军管会派驻中国产物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军事联络员。1951年初,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华东区公司任人事科副科长兼华东保险干部训练班副主任。1952年,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历任科长、副经理、副局级总经济师,兼任上海保险投资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1990年1月离休。吴越曾任上海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中国保险学会一至四届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保险学会一至三届常务副会长、上海市金融学会一至五届常务理事、上海市农村金融学会理事、上海市投资学会理事、上海市消防协会副理事长、上海社会科学学会联合委员会委员、上海保险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保险研究》编委、《上海保险》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等,主编了《中国保险辞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辞典·保险篇》、《中国保险史》等,参与编写《保险法教程》等高校教材。现为上海市保险学会顾问、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专家、世界贸易组织上海研究中心保险专家委员。解放前保险公司的小职员,到解放时上海保险的红色接管大员,再到后来任职直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副经理——这样的经历,在上海保险界无出其右。不仅如此,吴越因其掌握的大量精确的保险史料,而被人称为研究中国保险史的“活字典”,不论是高校,还是新闻出版单位遇到史料上的困惑,通常的反应是:去上海,找吴越。他痛心的是一些珍贵的资料,借出去了却没能还回来。【今日保】已进驻以下媒体平台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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